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於民國111年12月29日經董事會通過,由財會部經理暨財務主管王惠美擔任公司治理主管,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主要職責包括下列內容:
-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 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 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具備公開發行公司財務之主管職務經驗達三年以上,預計於擔任一年內完成規定進修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