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類別
股東會
活動日期
2015/06/24
活動時間
09:00
活動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15號2樓
(台北矽谷II 國際會議中心C廳)
(台北矽谷II 國際會議中心C廳)
活動概述
(一)報告事項
1.103年度營業報告。
2.103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3.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有關股東提案及提名相關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1)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2)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
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3)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一七二條
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二)依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項如下:
(1)提名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本公司就本次股東常會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本次股東常會應
選獨立董事之名額,本次股東常會應選2名獨立董事。
(2)欲辦理提名之股東,應檢附被提名候選人姓名、學歷、經歷、持有股數、當選後願
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4年4月20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司股務組,並請
自行敘明聯絡人、聯絡方式及釋明相關證明文件,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郵寄者以寄(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
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三)受理提名與提案期間:104年4月10日至104年4月20日17時止。
(四)受理提名與提案處所:創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組(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三段205號12樓,電話:02-8913-1888)。
1.103年度營業報告。
2.103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3.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2.承認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有關股東提案及提名相關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1)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2)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
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3)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一七二條
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二)依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項如下:
(1)提名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本公司就本次股東常會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本次股東常會應
選獨立董事之名額,本次股東常會應選2名獨立董事。
(2)欲辦理提名之股東,應檢附被提名候選人姓名、學歷、經歷、持有股數、當選後願
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4年4月20日17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司股務組,並請
自行敘明聯絡人、聯絡方式及釋明相關證明文件,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郵寄者以寄(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
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三)受理提名與提案期間:104年4月10日至104年4月20日17時止。
(四)受理提名與提案處所:創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組(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三段205號12樓,電話:02-8913-1888)。